布朗气水焊机_水燃料氢氧机_氢氧发生器_氢氧发生器 - 米乐官网-平台官方版|乐备用网址
导航
美国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

时间: 2023-09-17 19:44:01 |   作者: 制药行业

  奥利弗·布朗等诉托皮卡教育局等案(1954),简称“布朗案”,是一件美国史上很重要、具有标志性含义的诉讼案。它宣告了在美国被牢牢据守了58年的“阻隔但相等”法令准则的完结。

  美国的种族阻隔准则由来已久。美洲原是印第安人的故土,自从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西班牙、荷兰、法国、英国等国不断地向北美洲移民,并在这儿树立13个殖民地。殖民者残酷地残杀土著居民,使印第安人濒临绝种。由此形成劳力匮乏,他们不得不从非洲掳掠大批黑人充任奴隶。跟着掳掠来的黑人奴隶渐渐的变多,黑奴问题成了美国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建国之初,人类关于旧英国殖民时期所带来的黑人就有不同情绪。1808年国会虽通过法案制止从海外输入奴隶,但依然容许各州自行决定是不是蓄奴。自从工业革命以来,以工业为主的北方各州关于人力的需求下降,和以农业为主和人力需求多的南边各蓄奴州在奴隶问题上的抵触渐渐的变大,终究导致了1861-1865年的美国南北战役。战役的成果不只阻却了国家的割裂,并且其间美国第十六届总统林肯于1862年9月22日宣告了被马克思称誉为“联邦建立以来的美国史上最重要的文件”的《解放黑人奴隶宣言》。黑人奴隶从此由“主人产业”转变成“自由人”。

  可是,南北战役今后,解放了的黑奴依然没有真实获得与白人相等的位置。因为南边白人在不能蓄奴的情况下,转而通过了许多对黑人晦气的法令,来约束黑人的权力。如祖父条款及吉姆·克劳法等。祖父条款对投票者进行教育程度、产业情况或交税与否的检查,约束只要条件较好的选民有投票权,然后使得法令上具有投票权的黑人在实际上又因产业资历而失掉投票权。吉姆·克劳法建立层出不穷的种族阻隔办法,规则各种公共设备如旅馆、校园、厕所、公共汽车、火车、飞机、餐厅、运动设备、沙龙、医院等都要根据种族的不同而阻隔运用。在种族阻隔准则下黑人往往遭到轻视,只可以运用次等设备,缺少社会资源,却又不能通过选举权改动不相等的现状。美国因而之故(特别是南边)在这90年间一直是一个严守种族阻隔政策的国家。在1896年的“普莱西诉弗格森案”(简称普莱西案)中,美国最高法院确立了一项法令准则——“阻隔但相等”。法院的理由是,种族阻隔政策有没有形成不相等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是一个司法问题;乃至还说,“假如一个种族相较于其他种族在社会上便是比较低质,美国宪法当然无法将不同的种族放在相同的规范上比较”。

  “阻隔但相等”的寓意是:只让白人坐车不让黑人坐车是不相等的,但让黑人不与白人一同坐车是相等的;只让白人小孩上学不让黑人小孩上学是不相等的,但不让黑人小孩与白人小孩一同上学是相等的。美国最高法院的普莱西案判例将黑人与白人“现实上”的不相等直升为“法令上”的不相等。

  美国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便是在这样的历史布景下,黑人为突破黑人小孩不能在白人校园上学而建议的一系列诉讼。

  归于“布朗案”系列中的榜首个案件是发生于1947-1949年的布理格斯诉伊利奥特案。上世纪50年代,当地的黑人校园不只校舍差,和白人校园比较还少了接送校车,黑人学童有必要走路上学。黑人校园的校长约瑟夫·德兰触摸白人校园的办理者要求他们供给校车以帮忙黑人学童们,但遭到回绝。约瑟夫·德兰写信恳求州政府教育当局的帮忙,也无反响。终究,通过几年波折后,约瑟夫·德兰收集到满足量的签名,提起团体诉讼,诉讼恳求也从要求校车扩展到要求撤销政府的种族阻隔办法。法院引用了“阻隔但相等”的准则,判定原告败诉,可是要求教育当局改进黑人校园的设备。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不满此判定而提出上诉至最高法院,因而成为后来布朗案的一部分。

  “布朗案”系列中的中心事例正是1951年秋天奥利弗·布朗为首提起的团体诉讼。1950年代前期,琳达·布朗是一位住在堪萨斯州托皮卡的学生。她和她的姐姐泰瑞·琳每天都要沿着石岛铁路调车厂走一英里的间隔到公共汽车站,然后搭车到间隔家里有五英里之远的黑人校园蒙罗小学。琳达·布朗测验获得离她家较近的萨姆纳小学上学(该校园离家里只要几个街区的间隔),却遭到托皮卡教育局的回绝,理由是萨姆纳小学是一个只给白人小孩子读的校园。1951年秋天,因为诉讼原告的足额参加,以学生琳达·布朗父亲奥利弗·布朗作为榜首原告对托皮卡教育局提起团体诉讼,要求校区中止种族阻隔政策,建议种族阻隔的校园现已侵害了琳达·布朗根据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保证的相等维护权。

  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上诉到最高法院时,最高法院将几个相同具有种族阻隔教育布景现实的案件兼并一同审理,且兼并判定(除波林案)。因而,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其实是一个广泛对这些一切兼并审理的案件以及随后的布朗第二案的称号。它们包含: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布理格斯诉伊利奥特案、戴维斯诉普林斯·爱德华郡教育局案、贝尔顿诉格布哈特案、以及波林诉夏普案。

  1954年5月17日,最高法院以厄尔·沃伦为首席官的九位官,以9:0的票数对布朗系列案作出了判决,表达了最高法院对种族阻隔所持的对立情绪。法院的判决宣告:“公共教育范畴绝不允许‘阻隔但相等’准则存在。在教育学习办理机关内推广种族阻隔,实质上便是一种不相等。”南边的种族阻隔准则,则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关于“州……不得……回绝给予任何人以法令相等维护”之规则,应赶快废弃。

  在美国历史上,“阻隔但相等”准则被划上了句号,黑人与白人的相等权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